消费者权益投诉举报
为了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,请仔细阅读以下须知:
一、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投诉举报受理范围:
(一)受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投诉
涉及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、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,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;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合同欺诈、虚假广告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投诉;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、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的投诉; 农民购买、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资料,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。
二、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投诉举报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范围:
(一)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;
(二)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,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;
(三)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;
(四)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;
(五)法院、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;
(六)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,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;
(七)不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规章规定的。
消费者权益投诉电话:029-36200315